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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办通知

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14 点击量: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沟通,在经办行尚未出台最新调整政策前,2022年度的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展期工作相关事宜暂按原定工作计划正常开展,待政策落地后再行通知并作相关调整,具体如下:


一、涉及人员及相关手续


获得过吉林大学校园地助学贷款,在2022630日之后进入还款期,且不能在630日之前还清所有欠款的研究生,需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签订还款协议或办理展期(申请继续贴息)。因研究生贷款情况比较复杂,大体区分如下:


(一)按基础学制应于20226月毕业的、在我校办理过中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贷款、硕士阶段贷款),即2019级博士;2019级三年制、2020级两年制硕士。


1、上述人员中,今年(6月、9月、12月)正常毕业,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只需签订还款协议;


2、上述人员中,因休学等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毕业,拟延期答辩一年及以上研究生,可以按年办理展期。既要签订还款协议,又要提交展期材料;


3、上述人员中,今年被录取为国内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可以按学制办理展期。既要签订还款协议,又要提交展期材料;


4、上述人员中,现已转为2021级硕博连读博士身份的2019级三年制硕士,可以按剩余学制办理展期。既要签订还款协议,又要办理展期手续;


(二)获得过我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的,今年被国内院校录取为博士的非应届生,可随本次一并办理展期或开学后单独办理。


(三)特殊学制或未按基础学制年限贷款的研究生等其它情况,只要是2021年为最后一个放款年度,都应参照以上人员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相关手续办理


(一)签署还款协议


上述所有人员(包括展期)都要签署还款协议,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申请继续贴息(展期)


所有办理展期的同学,首先必须先通过手机银行签署还款协议,然后再通过手机银行办理贴息手续,操作流程及相关材料要求见附件3及附件45。(休学及延期答辩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作为佐证上传系统,格式自定)


贴息申请(展期)成功后,学生在攻读更高学历或延期毕业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承担。


申请继续贴息(展期)的学生,要通过手机银行关注本人的办理进度。凡是没有把握在630日之前成功办理贴息的同学,须在还款的中国银行卡中足额存入一定月份的贷款利息(利息金额可在手机银行查询),避免贴息办理成功前,个人贷款出现逾期。


(三)提前结清贷款


630日前,能提前结清所有贷款学生本次不用签订还款(展期)协议,保存好相关结清凭证即可(手机银行贷款余额为0的截屏)。本次已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可在之后任一时间点结清贷款或部分偿还本金,结清后,还款协议自行解除。还款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时间要求


因中行要进行系统升级,今年的还款及展期协议签订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相关研究生须于519日前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还款协议的签订和展期手续的办理。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告知相关研究生及时办理还款(展期)协议,避免学生贷款出现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中国银行联系人:赵明晗


联系电话:85161372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17808043117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订还款协议操作指南.docx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docx
附件4:承诺书模版(贴息申请承诺书).doc
附件5:攻读博士学位证明.docx
附件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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