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立项计划进行;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核心问题工作方案;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1.自检工作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立项项目组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3日24:00前登陆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s://jdcxcy.jlu.edu.cn/studentend)上传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2.学院“工作组”进行评价审核。
四、申请变更
项目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可申请变更相关事宜,项目组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太阳集团0638教务办公室(王湘浩楼B337),王老师,85155120。可变更情形如下:
1.项目名称及实验内容变更。项目中期检查时经学院专家组评审同意,可以进行项目名称、研究范围、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微调,但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实验工作量不得减小。
2.项目组成员变更。项目组成员变更仅限人员替换,变更人数限参加人数的1/2以内,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变更,由原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学院“工作组”审查,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负责人变更以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涉及事务。
3.指导教师变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院可安排变更指导老师。
转发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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