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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度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评审会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校教字〔2017〕79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7年春季立项项目等级的通知》(校教字[2017]64号)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专家组于11月15日、16日以PPt汇报答辩形式对2017年度新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现将国家级候选项目立项评审分组情况安排如下(详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一、分组安排及各组答辩时间地点

第一组: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公共外交学院,11月15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第二组: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11月15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5室;

第三组:电子学院、通信工程学院,11月15日8:00,南区唐敖庆楼D区314室;

第四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仪电学院,11月15日8:00,南区唐敖庆楼C区258室;

第五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11月15日8:00,南区唐敖庆楼C区549室;

第六祖:计算机学院、太阳集团0638,11月15日8:00,南区计算机楼B401室;

第七组: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工学类专业,11月15日8:00,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28室;

第八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1月15日8:00,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29室;

第九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11月16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第十组:全校各学院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11月16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5室。

第十一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11月16日8:00,南区东荣大厦A604室;

第十二组: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11月16日8:00,南区唐敖庆楼D区314室;

第十三组: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1月16日8:00,南区唐敖庆楼C区258室;

第十四组: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11月16日8:00,南区唐敖庆楼C区549室。

二、答辩形式及相关要求:

答辩形式:采取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项目负责人于答辩当天7:30到答辩现场拷贝PPT。

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 关于举办2017年度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评审会的通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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